泰国商标申请注册的条件:
1、申请人需要在泰国拥有一定数量的商标,并希望将该商标在泰国使用;
2、申请注册的商标需具备一定的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和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相对应。
1、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向泰国工业产权局提交有关其商标使用或准备使用的说明和证据。如果申请人没有进行使用说明,则工业产权局将发出一份使用声明。
2、审查程序:工业产权局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保其符合规定并将其送交政府主管部门。
3、公告:商标经过审查后,官方将在工业产权局公告该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1.商标注册费用
1、纯注册费:约2000泰铢(不含税);
3、选择提交商标申请后,官方会收取一笔申请费,费用在提交后的一个月内直接支付到官方账号;
2.商标保护期限
泰国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从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申请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延长保护期。如果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未提出延长保护期申请,则商标保护将自动终止。
商标的保护期限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向工业产权局提出续展申请。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自行修改或撤回其注册申请。
3.商标的使用范围
在泰国注册的商标,无论是否使用,都受《商标保护法》的保护,即使在注册前未使用,也可以作为一个商标申请注册。但是,如果申请人在注册后不使用该商标,则该商标将被注销。因此,商标的使用者在使用该商标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随便更改商标;
3、不能随便改变其颜色。
4.商标异议程序
在商标公告后,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并可以针对异议提出反驳意见。异议期为3个月,自公告之日起算,期间内任何人均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在异议期内,任何其他人或组织未对该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将获得注册。注意:提出异议的时间是在被异议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或者部分驳回之后3个月内。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5.商标撤三制度
1、商标撤三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连续三年未使用该注册商标,任何人都可以向工业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泰国官方规定的商标使用声明的有效时间为一年,申请人必须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工业产权局提交该声明,否则将被视为放弃。
3、商标撤销有两种情况:一是商标局对撤销申请作出的决定,二是撤销复审。工业产权局对申请人的复审决定,将由审查和上诉委员会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