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伯利兹 BC公司对名称的要求
注册伯利兹 BC公司对名称的要求
伯利兹BC 的注册名称不得与现有伯利兹公司的名称相同。如果新的 BC 名称与另一家公司的名称非常相似,以致被认为具有欺骗性,则在伯利兹注册新的 BC 也可能会被拒绝,除非另一家公司明确同意。
伯利兹 BC 的名称不得包含“建房互助会”、“商会”、“特许”、“合作社”、“帝国”、“市政”、“皇家”或任何传达类似含义的词语,或登记官认为暗示或故意暗示英国女王陛下或英国王室成员的赞助的任何其他词语。同样,伯利兹 BC 的名称不得暗示与伯利兹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有任何联系。
伯利兹BC不得注册包含“保证”、“银行”、“保险”或“信托”等字样的名称,或其任何衍生词或同源表达,除非在伯利兹获得专门许可开展相应业务或 活动,如该词所指定的。
一般而言,如果公司注册官认为伯利兹 BC 的任何特定名称不雅、具有冒犯性或在其他方面令人反感,则公司注册官可以拒绝注册该名称。 《伯利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中有一项一般规定,允许注册官自行决定拒绝注册任何此类“不良”名称。
伯利兹 BC 的名称必须以罗马文字注册,但可以注册任何其他文字的替代名称,如果它代表以罗马文字注册的名称的准确翻译。
表示公司类型的名称结尾
伯利兹 BC 的名称必须包含“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été Anonyme”、“Sociedad Anonima”或“Aktiengesellschaft”或缩写“Ltd.”、“Corp.”、 “公司。”或“SA”或“AS”或“AG” 公司可以使用这些有限责任名称的完整或缩写形式,并可以通过这些有限责任名称的完整或缩写形式合法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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