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离岸公司税务税收
尼加拉瓜离岸公司税务税收
1、增值税即原来的一般增值税(IGV),自新税法实施后改称增值税(IVA),计算方式是以商品服务价格为基础征收15%,由消费者支付。凡在尼加拉瓜境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进口外国产品、资产服务让渡使用等经济活动时,除政府另行公告免收增值税项目外,消费者皆需支付15%的增值税。
2、选择性消费税即原来的特别消费税(IEC),自新税法实施后改称选择性消费税(ISC),主要针对饮料、烟酒等商品,由销售店家或进口商支付。消费者除购买已将选择性消费税含于价格内的产品不需另行支付增值税外,购买其余选择性消费税准征商品时,仍须缴交增值税。进口品以CIF加关税及其他海关费用后的价格为准征基础,而国产商品则以制造者出售价格为准征基础。
3、印花税包括各种证明文件、注册文件、许可证申办费等。
4、尼加拉瓜关税分两栏,一栏适用于与尼加拉瓜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另一栏为其他国家。除少数农牧产品税率较高外,一般工业用品及民生消费产品,关税税率多在0至15%之间。
5、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又称市政税(Impuesto Municipal),提供销售及服务的商家需每月缴纳地方税,税率为1%。执照税在领取执业执照时征收。不动产税在买卖不动产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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