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申请全方位解析,2024年全面告知
1、问:日本、巴西的二期注册费是否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国际局?
答:不可以。申请人在收到国际局发出的有关日本、巴西的二期注册费缴费通知后,需要根据通知上的要求直接向国际局缴纳有关费用。
日本、巴西的单独规费分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巴西的,申请人先缴纳申请费;日本、巴西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申请费可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注册费由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国际局的通知直接向国际局缴纳。
2、 问:能否通过商标局申请非马德里缔约方的商标注册?
答:不可以。
3、 问: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会颁发注册证吗?
答:不会。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依据《商标法》进行审查,如全部核准注册,将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发送核准保护声明(Statement of grant of protection );如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将会向国际局发送驳回通知(Notification of ex officio refusal)。
4、 问:是否可以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答:可以。
5、 问: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如何计算异议期?
答: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异议期为国际公告之日次月1日起3个月。如商标国际公告日为2012年1月16日,其异议期从2月1日起算3个月,到4月30日截止。
6、 问:如何查询国际公告?
答:如需查询国际公告,可登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www.wipo.int→IP services→Trademarks→Madrid Monitor s→WIPO Gazette)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
为方便我国申请人使用查询国际公告,我局特别在中国商标网发布“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具体路径如下,登录中国商标网(sbj.cnipa.gov.cn)进入子栏目“国际注册”后选择“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http://sbj.cnipa.gov.cn/sbj/gjzc/201801/t20180102_1061.html。
7、 问:删减、放弃、注销三项业务有何区别?
答:删减(limitation)是指申请人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删减。该业务也可用于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的表述进行修改。
放弃(renunciation)是指申请人在部分缔约方放弃对所有商品或服务的保护。
注销(cancellation)是指在所有缔约方对所有或部分商品或服务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