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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新加坡的税务税收

发布:2024-05-14 15:19,更新:2024-09-28 08:00

东南亚国家新加坡的税务税收

作为城市国家,新加坡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采取属地征收原则,且为单一税制,现行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货物和劳务税、房地产税、印花税等。税种少、税率低、税收优惠多,成为新加坡吸引外资的巨大竞争优势。

企业所得税。企业获得的来源于新加坡或在新加坡计提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境内取得的境外收入,均须在新加坡纳税,除非另有豁免。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同一集团内的企业可以合并纳税,亏损弥补可无限期向后结转或向前结转1年。目前,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17%,适用于所有企业。其中,应税所得中的前1万新加坡元可享受75%的税收减免,1万~19万新加坡元的部分可享受50%的税收减免。在新企业还可享受先锋企业奖励、发展和拓展奖励、区域/国际总部计划、国际船运企业优惠、国际贸易商优惠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税制与我国相似,面向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在新加坡境内提供服务获得的受雇所得征税,在新加坡实际居住/就业183天或以上的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应税收入可适用多种税前扣除和减免,免征额为年应税所得2万新加坡元,适用2%~22%超额累进税率。非居民个人(非居民董事除外)的受雇所得适用15%税率和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两者间较高者,且不享受减免和税收优惠。个人从海外获得的资本收益、从海外获得的收入、从新加坡公司获得的分红,均可享受免税待遇。

货物与劳务税。新加坡对进口商品以及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生产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征收货物和劳务税,类似于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应纳税额超过100万新加坡元必须进行登记,其他为自愿登记。货物和劳务税的标准税率为7%,根据新加坡2022财年预算,这一税率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8%,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到9%。商品出口和跨境服务适用零税率;住宅物业的出售或租赁、法律规定的部分金融性交易和贵金属的投资或进口属于免税范围。

房地产税。新加坡对所有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对自用型住宅房地产及非自用型住宅房地产实施累进房地产税税率,对其他房地产,如商业及工业房地产,采用10%的税率。对公共的宗教礼拜场所、获得政府财政补助的公共学校、用于慈善目的、其他有利于新加坡社会发展目的的建筑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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