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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菲律宾公司纳税申报

发布:2024-06-05 16:21,更新:2024-06-30 08:00

东南亚菲律宾公司纳税申报

2024年1月5日,菲律宾颁布第11976号共和国法案,即《纳税便利法案》(又称“轻松缴税法”)。内容主要包括:(1)将纳税人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四类。(2)纳税人可通过任何授权代理银行或授权税务软件供应商以电子或纸质方式向税务部门提交申报表和缴纳税款。(3)菲律宾国家税务局应制定数字化路线图,简化税收程序,特别是简化对小微企业纳税人的征管程序。(4)所得税申报表的页数从4页减少到2页。(5)税务部门应在180天内对误征税款进行退税。(6)强制开具发票的单笔销售额门槛从100比索(约合12.92元人民币)提高到500比索(约合64.6元人民币)。(内容来源:菲律宾国家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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