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企业类型之国际金融公司
离岸公司企业类型之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是指为跨国公司集团内部借贷业务充当中介人或者为第三方提供贷款的机构。这种公司形式,主要是利用比税地对资本利得不征税或者税收协定中对利息预提税的减免优惠政策,来减少直接借贷业务所需支付的高额税款的。
这种公司的比税模式类似于国际控股公司。例如:美国公司常常把金融子公司设立在荷属安德列斯群岛,这是因为,美国与荷属安德列斯群岛签有税收协定,并规定荷属安德列斯群岛对其公司支付给美国债券持有人的利息免征预提税。而金融公司的居住国(荷属安德列斯群岛)又不开征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将大量利息集中在金融公司账上,可以获得少纳税或者不纳税的好处。
发布时间: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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