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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申请提供使用证据注意事项

发布:2024-07-03 10:11,更新:2024-07-05 08:00

美国商标申请提供使用证据注意事项

(1)使用证据中显示的产品/服务项目必须是美国申请/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服务 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请/注册的范围;

(2)如果使用证据上有除英文之外的文字,必须提供其英文翻译;

因此我们建议醉好提供全英文的使用证据。如果无法提供全英文的,建议申请人 /注册人选择英文所占比重较多, 中文比较好翻的使用证据;

(3)使用证据上的商标要清楚显著,且必须与申请/注册的商标一摸一样;

如果申请/注册的是中文商标或有独特设计的英文商标或图形商标,那么使用证 据上的商标必须与申请/注册商标保持一致,不能有任何简繁体、字体、加粗、 变斜等变化。但是如果申请/注册的是纯英文商标,且声明了英文字母为普通字 体(StandardCharacters),则使用证据上的英文商标可以采用大小写、粗细体等 与申请/注册商标稍有不同的英文字母。

(4)使用证据必须提供真实的产品照片,而不是产品的设计图纸或宣传照片,注意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省事提供伪造的 PS 使用证据图片,一旦发现即会被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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