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70868012
公司新闻

美国商标申请被驳回不符合商标法

发布时间: 2024-07-04 11:46 更新时间: 2024-12-03 08:00

美国商标申请被驳回不符合商标法

1.未注册在先原则,即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局予以撤销。

2.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原则,即与他人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冲突的商标申请不得核准注册。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即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不得注册。

4.商标缺乏显著性原则,即商标不能具有足够的显著特征,不能与他人有一定知铭度的商标在视觉上造成明显区别。

5.使用了法律规定禁用条款的商标不得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了禁用条款,主要包括:“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等。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807泰豪软件园北区综合楼D区101
  • 邮编:330000
  • 电话:0791-881607085
  • 客户经理:文先生
  • 手机:15070868012
  • 传真:0791-881607085
  • 微信:crisswen
  • QQ:2355725158
  • Email:2355725158@qq.com